意外險 → 正式名稱「傷害保險」。 當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間內,因為「意外傷害事故」,造成身體蒙受傷害並因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就必須依照意外險契約的約定,給付「殘廢保險金」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所謂「意外傷害事故」,指(1)外來、(2)突發、(3)非由疾病所引起的事故。意外險保單附加有傷害醫療保險時,「意外傷害」事故後就醫接受治療,還可以跟保險公司申請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投保意外險填寫要保書時應該要注意:
- 個人基本資料要填寫清楚,特別是工作內容不能太過含混籠統,好讓核保人員判定職業等級是否符合投保資格。
- 告知事項要誠實回答勾選。
- 是否已經投保其它家保險公司實支實付傷害或醫療保險要確實勾選。
- 要保人跟被保險人都要親自簽名,不能代簽
●當您投保意外險時,保險公司會根據您簽署的「個資調閱同意書」向保險公會查詢您已經投保的總保額與投保家數,就如同申辦信用卡時的聯合徵信一樣,核保人員可以評估出您的投保信用狀況。
●如果您已經投保多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保單,那就有可能會被保險公司婉拒承保,如果曾經有過異常的理賠紀錄(多次理陪、 多家副本理陪、中醫非健保用藥高額理陪)那以後要投保或續保就粉困難啦!!
保險公司過去已經在理賠過程中累積出豐富的經驗,假如您已經有2張以上的意外險保單,請先衡量保障是否足夠?如果您有藉傷害醫療副本理賠或中醫非健保用藥高額理賠從中獲利的想法,本站將不予受理委託投保!
※【我想了解意外險商品】※